2008/4/23

"學習"要先讓他看到

以前我當國小老師時,教學十分用力,上起課來又叫又跳,資料準備一大堆,作業出得連教授家長都為之瞠目,但是學不會的學生還是有,這讓我很挫折。

後來我學習賀伯特先生的學習技術後,才發現「教」和「學」根本是兩回事!

學習的確要有一些清楚的技術與原則。

我曾經在兩個孩子低年級時,帶他們去雪梨一個月。我們一起去超級市場,我給孩子一個計算機,我負責拿肉、菜等東西,孩子負責用計算機把澳幣換算成台幣,然後告訴我價格,孩子很喜歡,雖然那時候還沒學到小數點,但是藉由生活上的應用,他們已經有觀念了,他們會提醒我太貴或很便宜,讓我選擇要不要買。那一個月,我發現給孩子責任,他對學習會更有興趣。

我很喜歡念一本故事書給孩子聽,叫做「好想吃榴槤」,我還曾經帶一些老師在市立圖書館舉辦的「閱讀嘉年華」跟許多孩子玩這本書;在那時,我讓老師準備了一顆榴槤、一些字卡,讓孩子在聽故事看表演之時,還可以大聲念台詞,讓自己成為故事中的人物,也讓他們看到真正的榴槤,最後離開時,還有榴槤糖可以吃。孩子對這本書印象好深刻!拉著爸爸媽媽趕快去買書,每次回想到這個畫面,我都覺得好快樂!

這是讓孩子學習有效的簡單技巧:一定要有實際的事物在孩子眼前,這就是我一定要有一顆榴槤出現的原因。

如果你想讓孩子學習更有效果,你一定要讓孩子看到實際事物的運作。
你可以在燒開水時,讓孩子用眼睛觀察水蒸氣,用耳朵聽水滾時發出的咕嚕聲;找個機會讓他自己嘗試燒開水,他會發現:光是燒開水也很值得學習!


你可以在教孩子數學加減法後,給孩子一個計算機,讓孩子跟你去買東西,實際運用加減法算出需要付的金額,孩子一方面感受到自己被賦予責任,另一方面把所學應用在生活中,他更有成就感!

看!讓孩子學習很簡單,別太保護他,讓他觀察,知道方法後,放手讓他做,給他責任,他會越做越好!

你放手,他就像翱翔在空中的風箏,你手上的線會牽引他,但他的世界因此更廣大、更自由!

PS.本篇同時發表於國語日報周刊第688期(97年4月13日~97年4月19日)。另因報社考量版面字數因素,所以在週刊的內容會與全文有些小小的出入。

國語日報周刊第688期部分內容網路分享(請點選)

2008/4/17

台中葳斯森林補習班(閱讀寫作班已開班可隨時加入)

學堂與台中葳斯森林補習班合作開闢一個新的閱讀寫作班課程.課程將由葛老師親自授課與規畫.

葳斯森林補習班的詳細資料如下:
台中市西區五權七街157號
電話:04-23727267. 手機:0923172336
聯絡人:陳老師

班別與上課日期/時間
低年級 閱讀寫作班:即日起至8/3. 每星期日09:00-10:30
中高年級 閱讀寫作班:即日起至8/3 每星期日10:30-12:00

目前已開始上課.課程為單元設計可隨時加入.名額有限要趕快報名喔


以上各班別上課地點地圖如下 :


檢視較大的地圖

搜尋此網誌

網誌存檔